凡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职工,在办理相关手续后,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,具体标准为: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%。(目前襄阳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20元,失业金为每月924元,另享受失业金期间,医疗保险由市人社部门缴费,失业人员本人不缴费,但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)
 
     领取失业待遇的月数: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,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,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,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。